评职称著作权保护申请条件
著作权不单单是对现在学术发站的重要体现,它对人员的职称评审晋升也有很重要的影响,我们要不断的加强对现在著作权的保护认识,要了解相关的著作管理条例,著作申请后则著作权保护就是我们大家要了解的主要部分事项了。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了有关评职称著作权保护申请条件的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一、著作权取得实质条件
实质条件是指法律对作品的要求,大体有两种标准。一种标准是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赋予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这种形式无论是作品的全部还是其中的局部,也不问该作品是否已经采取了一定物质形式被固定下来,都可以依法被认为是受保护的作品。另一种标准是,除了具备作为作品的一般条件,即表现为某种文学艺术形式外,还要求这种形式通过物质载体被固定下来,才可以获得著作权法保护。按照这种标准,口述作品以及一些即兴创作的舞蹈、音乐、曲艺作品,就可能被排除在著作权法保护之外。《伯尔尼公约》第二条规定,对未以物质载体方式固定下来的作品是否提供著作权法保护,由各国自行决定。我国著作权法采用第一种标准。口述作品等均可以成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因此,所谓实质条件,是指法律以文学艺术作品的产生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惟一的法律事实。
二、著作权保护申请
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
申请步骤为准备材料(申请表、作品打印稿或电子稿、创作意图说明等)、提交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理(也可以委托代理公司)、审查通过发放证书。
推荐阅读:
本文由职称驿站首发,一个权威专业的职称论文发表网
文章名称:评职称著作权保护申请条件